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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教育类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莱阳市2010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2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 2010年前莱阳市接收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六)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填报的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所学相近专业可报考相应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10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已在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2007年至2010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莱阳市2010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调剂招聘计划,特殊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7月24日至26日,莱阳市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
按照有关规定,烟台市生源地和在烟台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及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莱阳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应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省级优秀毕业生凭获奖证书笔试成绩加3分(此类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由省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3、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本人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对教育新理念及新课程改革的认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科目高中知识。笔试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4:6的比例百分制计算。
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莱阳人才网(www.lyrc.org)上公布。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相应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均需缴纳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免收考务费。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体局组织,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面试采取试讲初中现行教材的形式,所说课节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为20分钟,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以及对教学目标的理解把握、教学环节的设计安排、教学方法的选择、语言表达和思维能力等内容。讲课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考察采取等额办法进行。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所需费用自理。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在莱阳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无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人员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公示网址:莱阳人才网(www.lyrc.org)
咨询电话: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5-3365512
莱阳市教育体育局0535-7269935